近年来,石狮市委、市政府实施“创新转型、实业强市”战略,出台众多扶持政策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,巩固石狮现有资源和优势,挖掘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发展力的新兴产业,从而实现“多管齐下”的全方位发展。本报也将从本期开始,重点解读与海外侨亲相关的产业政策,以便乡贤们了解。这一期解读内容侧重于“技改与智造”。
关于“一般性技术改造项目”
1.申报条件
服装企业当年度购置(改造)设备总额200万元以上,纺织印染企业当年度购置(改造)设备总额400万元以上。
2.补助标准
按设备购置额的6%予以补助,最高不超过150万元。以融资租赁方式购置设备的,按同样标准予以补助。
关于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
1.申报条件
服装企业当年度购置智能化设备总额100万元以上或单台(套)30万元以上,纺织印染企业当年度购置智能化设备总额1000万元以上或单台(套)150万元以上。
2.补助标准
按设备购置额的30%予以补助,最高不超过300万元。以融资租赁方式购置智能化设备,按同样标准予以补助。
关于工业机器人购置补助项目
1.申报条件
采购工业机器人整机或成套设备。
2.补助标准
按其售价10%予以补助,单台整机最高不超过10万元,整套设备最高不超过50万元,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。以融资租赁方式购置工业机器人的,按同样标准予以补助。
关于信息化改造项目
1.申报条件
在研发设计信息化、生产信息化、经营管理信息化等方面投入100万元以上。
2.补助标准
按投资额的5%给予补助,最高不超过50万元。
关于印染企业购置在线采集监控设备项目
1.申报条件
印染企业购置在线采集监控设备并投入使用。
2.补助标准
在设备投入使用当年度按实际投资额的10%给予补助,最高不超过100万元。
(记者 李琳毅 杨江)